來源:晉中日報時間:2025-08-19
8月18日,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作為我市基層治理領域的一項重要立法成果,《晉中市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標志著我市在規范餐飲服務衛生管理、強化食品安全源頭防控、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上又向前邁出了關鍵一步。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軍出席發布會并介紹《規定》的立法必要性、指導思想、法律依據以及主要內容,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張文軍主持。
《規定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把保障食品安全、守護公眾健康作為核心任務,從最基礎、最基本的規范要求著手,通過壓實主體責任、強化全程監管、深化宣傳引導,構建科學完備、務實管用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,為防控餐飲環節食源性疾病傳播、守護好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、提升我市餐飲行業形象提供法治保障。
《規定》堅持“小切口”立法,不設目錄章節,高度凝練為八條。精準界定了適用范圍。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,涵蓋了酒店、餐館、烘焙店、飲品店、食品小經營店、食品小攤點和集中用餐單位、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經營主體。明確了責任主體及要求。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履行管理責任,免費提供清潔的口罩;從業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佩戴清潔口罩并遮住口鼻,阻擋飛沫傳播。規定多部門協同監管。《規定》第四條確定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及衛健、教育、民政等部門的工作職責,明晰了鄉鎮、街道的基層配合職責,構建了橫向貫通、縱深落地的監管體系。在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上,明確餐飲行業協會和其他餐飲協會需加強行業自律,引導、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遵守本規定,推動行業自我規范,實現“政府監管+行業自律”協同治理。在完善公眾監督機制上,充分調動社會力量,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絡,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規定。與此同時,合理設定處罰。以“教育引導+剛性約束”為原則,構建階梯式處罰體系,對屢教不改者才施以罰款懲戒。將處罰對象明確為餐飲服務提供者而非從業人員,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,又彰顯人性化執法理念。
《規定》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對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、提升餐飲服務品質的熱切期盼,不僅有利于阻斷飛沫噴濺、防控疾病傳播、保障食品安全衛生,也有利于提升餐飲行業服務規范化水平,對增強消費信心、營造健康餐飲消費環境、塑造城市文明新風貌具有重要意義。
《規定》實施后,監管部門將嚴格履責、加強監督,餐飲服務單位主動落實、規范管理,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自覺遵守、規范佩戴,守護好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為提升全市餐飲服務品質、助力“怡然見晉中”城市文旅品牌建設貢獻力量。
記者 郭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