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晉中晚報時間:2025-08-13
劉奮熙,字振翼,又字汝賢,號筱巖,清咸豐七年(1857年)出生于祁縣賈令鎮塔寺村,曾任貴州天柱縣縣令。
在清代歷史上,流傳著貴州天柱縣縣令劉奮熙任滿被苗族老鄉送回祁縣老家的故事。
劉奮熙,字振翼,又字汝賢,號筱巖,清咸豐七年(1857年)出生于祁縣賈令鎮塔寺村,幼年時家境優越、衣食無憂。父親見他稟賦不凡、聰明好學,便將先生請到家里教他讀書。誰知,天有不測風云,他還未成年父親便離世,家道中落,僅靠出租田地過日子。劉奮熙刻苦求學,先后進入縣級、省級學校求學,受到山西學政的賞識,29歲初試中舉,34歲考中進士,任職貴州天柱縣縣令。他在任期內“兩袖清風,毫無官場習氣,而志量識見更為遠大,恒以圣賢之學自勵,且引天下事為己任”的從政之要,不僅贏得了朝廷的好評,還獲得了當地民眾的擁戴。
天柱縣位于貴州東部的黔東湘西結合處清水江下游,境內地形復雜,以中低山丘為主,山巒起伏,峽谷、盆地相互交錯,地處邊陲,遙遠偏僻。1893年,劉奮熙被朝廷任命為該縣縣令,親友紛紛勸阻,他嚴肅地說:“我們的老鄉于成龍不也是只身赴廣西羅城上任的嗎?我怎敢不以他為榜樣去天柱呢?”就這樣,劉奮熙辭別父老,帶了一名書童,毅然赴任。
到達天柱縣后,劉奮熙首先修繕了破敗不堪的縣衙,找來當地的鄉民學習少數民族語言、文字,同時,操練鄉團、查緝土匪,迅速與當地民眾建立了互信關系。當時,這里有個土匪獨踞深山,經常從縣衙附近的百姓家中搶奪財物,百姓的告狀信在縣衙里摞了一尺多高。以除暴安良、伸張正義為己任的劉奮熙,悄悄帶著衙役潛入土匪常去的地方,在院墻上布網,待這個土匪進院后一舉擒拿,經嚴格審問,依法將其斬首示眾。其余土匪見狀,紛紛到縣衙投誠,隨后回鄉務農,當地民眾過上了安穩的日子。
劉奮熙十分重視教育,到任半年,就把領到的俸銀全部投入到縣書院的修繕工程中,并為書院購買了書籍。他還撰寫了《團務條約》《勸誡匪徒示諭》《禁種罌粟策》等布告和文書,在全縣廣為張貼,倡導文明風尚。
為官一任,造福一方,劉奮熙堅持民本思想,實施了“裁陋規以祛弊政”,注重“衛民生”。他以“選清吏為大要”,主張讓官吏成為與當地民眾心連心的當家人,撰寫了《孝廉方正源流考》《六朝人才對》等文章,提出了“整飭吏治、選拔清吏”“為民除害”等建議。他全力維護民族團結,鼓勵和睦相處、同舟共濟,對當地少數民族實行減免稅賦等優惠政策。這些舉措展現了他敏銳的分析能力和卓越的管理才能,彰顯了他除積弊、施善政的拳拳之心。
當時的貴州制軍崧錫侯對他有“志趣純正,悃愊無華”的贊譽。晉商大賈渠本翹在撰寫《劉公振翼事略》時,也將他奉為“一時有‘神君’之譽”。
清光緒二十二年(1896年),劉奮熙任滿回鄉,天柱縣民眾制作了“萬民傘”送給他,褒揚其無私奉獻的為民情懷。更為可貴的是,劉奮熙廉潔從政,任職3年不僅身無長物,連俸祿也沒剩多少,可以帶回家的只有上任時帶來的書籍和衣物,連返回家鄉的盤纏都湊不齊,不得不向在貴州做邊貿生意的老鄉借了銀子才得以成行。在官吏貪腐成風的清廷,這位清廉官員的行為多么可貴。
離別之時,當地民眾身著鮮艷的民族服裝,手捧自己釀造的風味美酒,“棧于郊外”恭送劉奮熙,場面十分感人。情篤深,行致遠,部分民眾堅持一路隨行,歷經數月跋山涉水、風餐露宿,悉心照料和陪伴劉奮熙榮歸故里。有資料記載:“有數苗人,依戀尤至,請從公至晉,公慰諭之,跋涉數千里衛公至里乃泣而去。”
劉奮熙歸鄉后,發現家里落敗得一貧如洗,只有白發蒼蒼的母親日思夜想地盼他歸來。自此,劉奮熙設館授徒,一面從事教學,一面兼職郎中,以此養家糊口、贍養母親。同時,劉奮熙筆耕不輟、著書立說,“竊嘆近世之士非耽于破碎之考據,即溺于腐濫之時文”,通過“紙壽千年”的流傳,表達他“明體達用”的觀點,寄予對未來的期盼與向往。據其子劉偉等記述,劉奮熙有《陽明集》《明儒學案雜鈔》《漢魏唐宋詩鈔》《古文選腴》等流傳后世。
清光緒二十六年(1900年),劉奮熙因病離世,年僅43歲,其平凡的人生旅程展示了一身正氣、兩袖清風的純潔品格,吟誦了一首民族團結、休戚與共的千古贊歌。